明珠中英文學校關于家長駕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倡議書
【發布時間】:2021-4-26 21:45:00 【類型】: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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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河區教育局
交警天河大隊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
尊敬的學生家長:
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是減少交通事故死亡的有效措施。目前,我區正大力開展“奮戰三百天、全力保暢安”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。再次提醒社區廣大駕駛人、乘車人,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與家庭幸福。在此,提醒廣大駕駛人、乘車人,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與家庭幸福,無論是駕駛還是乘坐電動自行車,都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!
鄭重提醒:
自2021年3月起,交警部門開始進行嚴查。
1.所有摩托車、超標電動車一律不能上路行駛,一經發現一律查扣;
2.只有帶腳踏騎行的電動自行車,佩戴安全頭盔,遵守交通規則,違者一律查扣;
3.對超載、沖紅燈、逆行、違法變道、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,將予以通報曝光;
4. 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。
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,安全文明出行!
交警天河大隊
天河區教育局
2021年4月13日
尊敬的家長:
您好!電動自行車作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,方便、節能,深受大家青睞。但由于部分騎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,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,致使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頻發,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較大損失。
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,起到緩沖、減震的保護作用,防止85%的頭部受傷,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后一道防線。
一個好的頭盔相當于保命符,頭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,使車禍對人的傷害減少到最小。不戴頭盔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.5倍,致命傷不戴頭盔是戴頭盔的1.5倍。
為此,我們發出如下倡議
1.家長騎電動車接送孩子時,要做到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,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違法載人(只允許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),不得有逆向行駛、闖紅燈、在機動車道內行駛、隨意橫穿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。騎電動車出行時,家長和學生一定要自覺好安全頭盔。
2.購買頭盔時,不要貪圖便宜,一定要購買經過檢驗合格的頭盔。
3.家長以身作則,勸告身邊的電動車駕乘人員出行過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籃,給孩子做好榜樣。

4.要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,知法守法,自覺養成文明出行習慣佩戴好安全頭盔等于給自己加了一層保護罩,對于乘騎電動車的人來說頭盔在關鍵時刻能保命。希望家長朋友不要輕視安全頭盔的作用,在日常行車過程中家長和孩子記得佩戴好安全頭盔。
廣州市天河區明珠中英文學校
2021年4月25日